〔記者陳慧玲/台北報導〕馬來西亞饒舌歌手黃明志,之前因被檢舉MV涉嫌侮辱宗教遭大馬警方逮捕,在警局待了4天多之後,今天釋放返家,經紀公司稱他人很累,先返家休息,根據法新社外電報導,若事後被判有罪,黃明志可能將面臨2年牢獄之災,還要罰款。
黃明志和玖壹壹拍攝《Oh My God》MV,到教堂、寺廟、清真寺取景,被檢舉涉及侮辱宗教,8月21日晚上返回大馬即被逮捕進警局,他強調MV在尋求宗教和諧,根本沒有侮辱宗教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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