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恩師處理遺產…邱瓈寬提告裴祥泉弟、妹無繼承權 敗訴確定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已故製片裴祥泉10年前病逝,視裴為恩師的知名製作人邱瓈寬、楊智明,依裴的生前遺囑指「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向法院提告請求確認裴的弟、妹繼承權不存在;一審、二審都認為,邱、楊無法證明裴的弟妹曾對裴祥泉有重大虐待或侮辱的情況,邱、楊請求無據,判2人敗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邱、楊主張,裴祥泉生前曾預立遺囑稱:「我孤家寡人,沒家庭,沒什麼好留戀的,家裡人一毛錢都不給」,後來楊探望裴,親口問裴是否要將遺產留給家人?裴明白表示「不要」、「都不要給」。
邱、楊指出,裴的家人每每急需要錢才會聯絡,甚至私用裴用來支付父親安養院的錢,而未婚又無子嗣的楊智明跟隨裴逾30年,也從未聽裴提過有兄弟姊妹,裴也已透過遺囑,拒絕將遺產給家人。
裴家弟妹答辯指出,沒有血緣關係的邱、楊,拿著來歷不明的遺囑,偷偷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還主張是遺囑執行人,經家人發現,立即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也已另案判遺囑無效。
一審北院認定,邱、楊無法舉證裴家弟妹長期鮮少與兄長聯繫、未出席追思會等,不足採信,無法證明其有重大虐待或侮辱情事,告訴便無理由,判邱、楊敗訴。
高院、最高法院皆維持原判,判邱瓈寬、楊智明敗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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