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碧「精主」涉詐欺罪! 遭判3年、沒收不法所得近2千萬
雪碧(左)介入元配林咚咚(右)的家庭,法院3年前命雪碧與精主郭柏均應連帶賠償45萬元;郭男另被查出騙友人與裝潢款近2千萬元,士院今依詐欺等罪對郭判刑3年、沒收不法所得1998萬餘元。(資料照、圖取自取自臉書「林咚咚和她的3隻小豬」,本報合成)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情色教主「雪碧」方祺媛與已婚「精主」郭柏均產下一女,3年前兩人遭法院判應連帶賠償元配林咚咚45萬元。郭男另被查出,藉宗教名義向友人詐稱販售琉璃香爐可獲利6億元,成功騙得1788萬多元,郭又欠裝潢公司210萬元;士林地院今決定依詐欺取財等罪對郭判刑3年,沒收犯罪所得共1998萬餘元;可上訴。
郭男被控7年前向友人騙稱,琉璃香爐的販售利潤很高,位在雲林的北港武德宮也已購入1萬個相同材質的香爐,並預付6千萬多元的款項,因此預計可獲利6億元;友人深信不疑,決定匯款1788萬元給郭男,卻落得一場空。
郭男還被查出,明知他名下的公司無力支付房屋裝潢費用,3年前卻與一家室內設計公司簽約,再透過偽造的網路銀行匯款照片,使業者受有210萬元的損失。士林地檢署偵結,認郭男犯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罪。
士院審結指,身為音樂製作人的郭柏均,不思循正途取財而犯下本案,且犯後僅承認透過琉璃香爐詐欺取財、否認詐騙裝潢費,況他未與友人達成和解,且一度答應賠償裝潢業者卻又改口無法履行,今決定依詐欺取財罪對他判刑2年2月、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判刑1年,定合併應執行3年,不法所得共1998萬餘元均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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