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O被控性侵猥褻6女7次 1次強制性交未遂判2年6月 其餘無罪
藝人「NONO」陳宣裕被控性侵多名女子。(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藝人「NONO」陳宣裕被控性侵多名女子,其中7件由台北地檢署移轉士林地檢署偵辦,士檢去年5月認定有6女受害7次,分依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2次強制猥褻等罪將他提起公訴。案經士林地院審理1年,今天宣判,其中1次強制性交未遂有罪,判處2年6月有期徒刑,其餘被訴的6罪判處無罪。可上訴。
士檢起訴時認為NONO不知自重,為逞私欲而性侵、猥褻被害人,品行低劣,且對眾多被害人身心危害至鉅,犯後態度迴避,絲毫未見悔意,建請從重量刑,以嚴懲其惡行。
全案另有2名被害人因事證不足,士檢處分不起訴,2被害人異議成功,高檢署撤銷發回重查,持續偵辦中。
起訴指出,NONO利用藝人知名度和工作機會結識被害女子,先後於2009年、2010年、2011年、2013年間,分別在其北市內湖住處、飯店、車上、偏僻的停車場等處,以工作邀約見面、錄影結束、順道搭載、共進宵夜等為由,營造獨處機會,以181公分的體型優勢強行性交或襲胸及下體猥褻。
NONO於偵查、審理期間皆不認罪,法官傳喚被害人隔離保護作證,其中一女庭訊後仍忿忿不平地向媒體表示「NONO不是人」;據悉,NONO開庭時辯稱不認識被害女子、或獨處時未上下其手。
士檢認定,NONO於1990年代成為藝人,卻不思潔身自愛,利用知名藝人身分,藉參加電視節目通告演出及社群交友平台流行的機會,妨害多位女子的性自主權。
檢方強調,前年5月起「#MeToo」運動展開,2名遭NONO非禮的受害者勇敢打破多年沈默,發文揭發遭NONO侵犯的過程,多位隱忍多年的被害人也受到鼓舞,陸續貼文支持並互相聲援,被害人彼此之間才知道,原來NONO的性侵劣跡惡行並非偶發、而是慣常,檢方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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