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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食品誇療效 方季韋代言挨罰

方季韋代言酵素食品引爭議,遭開罰4萬。﹝圖片取自網路﹞方季韋代言酵素食品引爭議,遭開罰4萬。﹝圖片取自網路﹞

〔本報訊〕台北縣衛生局發現一款由藝人方季韋代言的健康食品宣稱有減肥療效,依照食品衛生管理相關法規,食品不得宣傳療效,因此今(4)日對方季韋祭出4萬元罰款。

北縣衛生局開罰4萬元

立法院日前通過「公平法」第21條修正案,將廣告不實的賠償責任擴大到商品代言人身上,代言人需對商品負起連帶責任,衛生局不但對廠商祭出罰單,方季韋也因代言惹爭議遭罰。

方季韋於有線電視頻道的廣告中代言一款酵素食品,廣告中還不斷宣稱該產品有明顯的減肥效果,違反了食品衛生法的規範。

北縣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科科長王淑芬表示,方季韋在廣告中聲稱食用了該食品之後,達到瘦身療效,王淑芬除強調食品絕對不可能有瘦身的功效,也表示依行政罰法規定,除了開罰販售的業者,代言的藝人同樣要罰。

方季韋及業者尚未做回應

方季韋本人遭罰後,對於罰款一事不願表達任何看法,該健康食品廠商也未有相關人員出面回應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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