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權待裁定 David美國提告 判決有得拖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陳美鳳在台打離婚官司,前夫David則在美國訴請離婚,到底以哪邊為準?陳美鳳委任律師李文忠認為,兩人都有中華民國國籍,而陳美鳳事業重心在台灣,多數時間都待在台灣,依據我國家事法規定,兩人離婚訴訟應由台灣法院來審判,而不是美國。
李文忠表示,David明知陳美鳳人在台灣,卻到美國紐約州皇后郡提告,還刻意未呈報陳美鳳在台地址,導致訴訟文件未合法送達,他們提出抗辯,未料隔年David又以相同事由再行起訴。
李文忠說,根據紐約州法律,離婚當事人近2年須在皇后郡住滿1年,當地法院才有管轄權,但David來台美兩地跑,根本不符合法律要件,他們已向美國法院提出管轄權爭議,目前等待法院裁定管轄權問題,尚未進入實質審理。
而台灣法院已判准離婚,若以此定讞,基於一事不再理原則,David不能再向美國法院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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