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為何要打麻藥? 網紅律師揭關鍵原因:非讓當事人走得舒服
葉姵妤/核稿編輯
〔娛樂頻道/綜合報導〕12年前勒死王姓前女友及其母親的情殺雙屍案凶手黃麟凱,16日晚間遭執行槍決伏法,值得注意的是,這是總統賴清德上任後第1名執行的死刑犯。據悉,黃麟凱行刑前共打2劑麻藥才昏迷,有不少網友對此認為,死刑犯「罪不可赦」,不應打麻醉,「巴毛律師」陳宇安則解釋,其實這是為了讓執行的人比較舒服。
法務部16日晚證實死囚黃麟凱已伏法。(資料照)
法務部原定16日晚9時執行槍決,因故延後1個小時,晚間10時02分才執行槍決,過程中黃麟凱共施打2劑麻藥才昏迷,黃麟凱伏法後,法醫在10時23分判定死亡,遺體送往板橋殯儀館。
對此,巴毛律師18日於Threads發文說明,「死刑犯打麻藥不是為了讓他舒服,是讓執行的人比較舒服」,她舉例,曾聽說沒有上麻的年代,有人一槍沒斷氣,在刑場一邊噴血一邊到處爬,「現場的人回去全部要心理諮商吧!」
有網友留言痛批,「執刑者當初不要選這份工作,本來就有預見可能性,別倒果為因」,巴毛律師則回應,執行死刑的是法警,他們當初是考法警不是考死刑執行者…考的時候也不知道會被分配什麼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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