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81歲導演林清介惡夢20餘年!血淚控訴公視 陳情告狀總統賴清德
導演林清介花了2年多寫了厚厚的陳情書,控訴公視。(記者蕭方綺攝)
〔記者蕭方綺/專訪〕資深導演林清介製作的公視戲劇《汪洋中的一條船》由翁家明、陳美鳳等人主演,2000年播出至今迴響不斷,相隔25年,林清介卻向本報控訴公視當年節目部不當干擾以及共犯結構迫害,導致他慘賠1090萬之外,還嚴重心率不整,被副導演急送台大醫院ICU病房9天,身心俱疲。
81歲的林清介自己用電腦打了32頁陳情書,陸續向公視、前公視董事長陳郁秀、立委陳亭妃等人陳情,也曾聘律師去函公視,無奈表示,「換來的都僅是公視敷衍回應」,去年12月25日他向總統賴清德陳情,總統府書函將此事轉交文化部,林清介受訪當天接到公視回函,他怒氣沖沖說:「又是講一樣東西!」讓他大為光火。
他提到自己這20餘年不斷做惡夢、尖叫驚醒,嚴重時甚至在夢中揮拳打太太,後來發覺自己因此事快得憂鬱症,花了2年找出過往資料,列舉8點公視不法事證,指出當年公視刻意架空他製作人權限,還同意導演林福地尚未開工,就先領132萬的10集導演、編劇費用。
林清介指出,公視不透過他這個製作人,逕自轉帳給林福地以及編劇助理吳國慶132萬,接著要求林清介簽署附約,不然就算違約,林清介說:「我為了拍戲已經借了很多錢,若再違約就會破產,只能簽約,欲哭無淚。」
林清介細數他盤點出來的公視不法事證,先點名當年節目部經理余秉中,他說余秉中是他師大的學長,因同校情誼,林清介相信他推薦的導演宋徹夫,沒想到拍出來的內容情緒不連貫,他只好辭退宋徹夫,還因此被宋徹夫毆打。
但因宋徹夫交出的作品無法使用,導致合約期限內趕拍不及,余秉中找來導演李行和導演林福地參與溝通會議,會議上李行認可毛片水準,認為只是還沒拍完而已,林清介說:「公視急著要找林福地要把我架空,他又不是國際大導演黑澤明的水準,竟然不議價、不簽約、不上工就先預領10集導演費和10集編劇費。」
他控訴林福地後來繳交4集內容都不合格,怒批:「他所製作的1到4集送審帶粗枝濫造,全沒通過審查,節目部不思精進,不知外行管內行的無知,使製作方再三停擺,最後才換了節目部經理袁乃娟,並找來電影科班新督導張朝晟協助製作,幫我收拾殘局。」但他哀嚎這部戲折騰他一年又3個月,虧損1090萬,如今只想跟公視討回當年千萬損失。
對此,公視回應時把簽約過程羅列,並表示林清介多次陳情,陳情案資料委託律師檢視後,均不屬於委製契約、附約、切結書範圍,並於2020年到2022年間多次以書面正式回覆對方。公視強調,公視仍維持先前立場,懇請導演與社會各界諒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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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洋中的一條船》合約爭議時間表
1998年12月11日/✦公視與龍介電影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林清介)簽訂《汪洋中的一條船》連續劇委製契約
1999年1月30日/林清介發現導演宋徹夫粗剪的拍攝內容無情緒關聯性,無法使用,告知公視,卻換來當時節目部經理余秉中冷回應
1999年3月1日/合約上表訂應完成1到5集,違約的話一集罰133萬9千元
1999年4月8日/導演李行、導演林福地參與溝通會議
1999年5月27日/林清介指出公視不透過他這個製作人,逕自轉帳給林福地以及編劇助理吳國慶132萬
1999年6月25日/✦公視和林清介簽訂附約,林清介指控公視逼他26日和林福地千導演約,27日逼他和吳國慶簽編劇約
1999年9月15日/✦簽訂切結書
2000年3月6日/✦完成1至20集節目帶入庫結案,公視付清製作費
備註:「✦」也是公視指出《汪洋中的一條船》創作過程簽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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