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學恒強吻鍾沛君判刑11月 被求償500萬定12月31日宣判
朱學恒強吻鍾沛君被判刑11月;朱被鍾求償500萬元部分,北院定12月31日宣判。(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名嘴朱學恒前年在餐廳包廂內2度「壁咚」強吻、摟抱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刑事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將朱判刑1年2月,二審考量朱雖坦承犯行,仍判刑11月,若就此定讞,朱得入獄。民事部分,朱被鍾求償500萬元,民事一審台北地院上午開庭,因事涉性犯罪未開放旁聽,法官則於庭末定12月31日上午11時宣判。
朱學恒被控前年8月6日晚上,邀鍾沛君到台北市大安區某餐廳餐敘,趁同包廂友人先離開,只剩2人獨處,朱起身坐到鍾隔壁,以雙手壓住她的肩膀靠著牆壁,再強吻嘴唇數秒;鍾被嚇到愣住,回神後立即轉頭及挪開嘴唇,朱一度回座,但見她呆坐著,竟又起身,一手壓住她肩膀、一手拉住她手臂,不顧她掙扎,二度強吻得逞。
刑事一審北院依強制猥褻罪對朱判刑1年2月。朱上訴改口認罪,爭取輕判及獲得緩刑的機會;刑事二審高等法院11月14日宣判,指朱坦承犯行並表達和解意願,以及願意賠償的金額,並自行於網路上張貼公開道歉信,雖與鍾沛君調的解雖未能成立,但朱的犯後態度已有改變。
然二審指朱學恒因自身慾望,利用鍾沛君的信任,對其強制猥褻,侵害鍾的性自主決定權,參酌鍾沛君所述,足認定朱學恒所為,對她造成嚴重的心理創傷。
二審也指朱學恒於刑事一審否認犯行,並可預見遭性侵害的被害人,如果見聞到加害人提及自己,會加深心中的傷痛及恐懼,朱仍於一審審理期間,在公開談話節目中談論政治話題時,提及鍾沛君,全然未對自己行為造成鍾沛君的傷痛有真實歉疚之意,犯後態度難以認定良好,故雖對朱酌減改判,仍判刑11個月,且不給予緩刑機會。
本案鍾沛君、檢方均得在收到判決書後的20天內,上訴三審,若均未上訴,代表朱學恒被判刑11個月定讞,最快將於本月底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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