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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重查NONO!涉「#MeToo」3案獲不起訴 高檢署發回2案續查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藝人NONO被網紅「小紅老師」指控性侵等5大罪,他還被驚爆「下面非常大」,台北地檢署認定此案有10位被害人提告,其中3人屬於北檢偵辦轄區,但3人提不出證據,去年12月就此3人提告部分將NONO不起訴;至於小紅老師等7人提告的部分則移由士林地檢署偵辦。小紅老師則針對3人提告不起訴部分聲請再議,高檢署認為仍有疑點待查,將2案發回續查。

NONO去年12月獲北檢不起訴。(資料照)

針對3名告訴人提告的案情,有2女是在八大行業擔任芳療師及按摩師,另1女則是NONO的粉絲,不過3女都提不出事證,且擔任按摩師及芳療師的告訴人,其指述與前來作證的前同事、主管等證述不符,而女按摩師等人的就醫病歷也與告訴內容未盡相符,經查扣NONO的手機,也查無NONO與3女聯繫的資料,難認定NONO有涉及強制性交的犯行,因此就此3女提告的部分,將NONO不起訴。

女按摩師指控,2011年至2013年間,她在北市中山區某會館幫NONO提供油壓按摩服務時,遭NONO強制性交,她雖哀求「你不要這樣,我很害怕」,NONO卻回說「我比妳更害怕」,此部分NONO被控強制性交。針對此女指控內容,NONO否認犯案,辯稱「沒有印象」。

另一名女芳療師指控,2010年夏季,她在北市中山區某時尚會館,幫NONO提供按摩服務後,遭NONO壓制、強吻及揉搓胸部,NONO還說「我就喜歡妳這種可愛型、胸部大的」,此部分NONO被控強制猥褻。針對此女指控的情節,NONO也否認,稱「沒有印象」。檢方認為,只有此女的單一指述,且查無其他相關證據,NONO手機中也查無2人聯繫的資料,因此認定NONO的罪證不足,此部分經小紅老師聲請再議,已發回北檢續查。

女粉絲指控的部分,2011年12月間,NONO駕駛白色賓士大型車載她,行經北市延吉街某處,在車上強吻她、揉她的胸部,NONO還說「妳的觸感真好」等語;此部分NONO被控強制猥褻。NONO庭訊時同樣辯稱「沒有印象」;檢方認定女粉絲的部分也只有單一指述,查無其他事證,將NONO不起訴;此部分也發回北檢續查。

小紅老師的告訴狀提及,這20年來NONO不斷找各種職業、年紀的女性下手,利用臉書、微信、IG等媒介,或直接在電視台工作之便,未經同意對受害者強制性侵或猥褻,受害人包括芳療師、八大工作者,人數將近25人。全案原本只有小紅老師1人提告,不過新聞曝光以後,北檢陸續接獲10人正式對NONO提出性侵、強制猥褻等刑事告訴,而小紅老師等7人提告的部分,均發生在士檢轄區,北檢因此移由士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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