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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乃麟昔遭控假賣屋真詐財 燒200萬告贏卻堅持上訴

徐乃麟。(資料照;記者林欣穎攝)

〔記者侯家瑜/台北報導〕大龍蝦數位公司總經理蔡曜丞4年前向週刊爆料,記者再以「假賣屋真詐財」等語進行報導,事後被徐提告。台北地院刑庭認蔡不實指控摘徐「擅自將房地設定抵押權」等語,犯散布文字誹謗等兩罪,判得易科罰金之刑4月;民事部分,徐求償千萬,北院昨日再判蔡應賠償徐30萬元。對於判決結果,徐乃麟表示,會再上訴。

徐乃麟表示:「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當年蔡、曹二人對我胡亂的編織故事汙衊造謠,幸好當時我有留下完整證據及資料,如果沒有留下證據,萬一我被判刑入罪,或是我扛不住媒體撲天蓋地的報導,選擇輕生的念頭,那我豈不是家破人亡,誰能知道當時我的痛苦及憤怒?5年多的訴訟,我跑法院加總幾十趟,花費200多萬律師費用,司法才一件件的還我清白,對於今天的判決結果,我徐乃麟對一審的判決非常不滿,如果誹謗一個人到如此的程度,而且在每一次的出庭更不知悔改認錯,甚至互相串通做偽證,而法院做出這麼輕鬆的判決,那全國人民都可以輕易的去捏造事實,去加害別人,反正加重誹謗刑責這麼輕,我嚴正的告訴所有人,加重誹謗及意圖害人入罪的人,絕對不能輕易的饒怒這些人太可惡了,我還會上訴高等法院一定要嚴懲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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