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妹被判有期徒刑4個月 宿敵陳沂深夜爽嗑雞排
雞排妹(左)被判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昨晚陳沂開心爽嗑雞排歡慶。(翻攝自臉書)
〔記者林南谷/台北報導〕「雞排妹」鄭家純前年在臉書公布「宿敵」網紅陳沂電話號碼,被陳沂提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台北地院11日判雞排妹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可上訴。對此,雞排妹發文回應「會提起上訴」,陳沂則是爽整晚一連發文數篇。
陳沂先是在臉書斗膽說,歡慶雞排妹鄭家純被判有期徒刑4個月,提供買東西有贈品,笑喊:「保證有買都有,因為太爽。」最後又曬出狂嗑雞排照片說:「大吉大利,今晚吃雞排。」
陳沂爽嗑雞排發文,至今(12)日一早7點為止,按讚人數已破3500人,有人勸她「不要吃炸的啦」,但有更多網友讚她好可愛,最爆笑的是,有人在半夜哭喊:「可惡,附近的雞排店關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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