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性騷女員工判賠1萬6 公視台語台前主播發聲回應
〔記者李依純/台北報導〕公視台語台主播吳國禎被同台女員工指控以開玩笑口吻稱「我如果對妳腳來手來」,還把她帶往小房間,途中自薦「選男友要選我這種已婚的比較好」,進房後又關燈,均構成性騷擾,男主播遭求償21萬多元。士林地院認定男主播提及「男朋友」言論與關燈舉動確實讓女員工感到冒犯,已構成性騷擾,判賠1萬6000元。對此,公視台語台表示尊重司法判決,吳國禎也做出回應。
吳國禎(右)目前是公視台語台音樂節目《心所愛的歌》主持人。(資料照,公視台語台提供)
吳國禎表示:「人生要繼續向前走,不再跟惡事糾纏下去。始終清白做人、認真做事,繼續做好節目、公道自在人心,也相信最後的審判終究會來,傷害我的,終究要還我公道。」至於是否繼續上訴?吳國禎回覆:「我無端受誣,一再折磨,備感心力交瘁,上訴之事目前尚未做出最後決定。」
據悉,公視台語台事發後已與吳國禎解約,而吳國禎雖未繼續擔任公視台語台主播,仍有主持公視台語台音樂節目《心所愛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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