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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彬彬婚前3協議內容曝光 律師看了也傻眼

〔記者粘湘婉/台北報導〕小彬彬和第2任妻子小君2017年離婚,雙方鬧得不愉快,日前小彬彬上高點綜合台《震震有詞》,討論「夫妻談錢傷感情」的實際經驗,透露當初他跟前妻對金錢價值觀的差異,是彼此婚姻觸礁的原因之一。小彬彬(右4)上節目討論「夫妻談錢傷感情」的實際經驗。(高點電視台提供)

小彬彬過去新婚時期寵妻不手軟,辦附卡給前妻使用,當時從中國工作返台,一出手就是一組8萬多元的化妝品,後來因為餐廳營運下滑,跟前妻討論須節省一點,但是前妻的購物習慣並未改變,小彬彬說:「在超市買海膽一盒400多,前妻可以一次買個十多盒,她在前頭一直把東西放進推車,我在後面偷偷放回架上,這樣還是可以花個2萬。」

小彬彬還透露兩人結婚前曾帶前妻跟媽媽見面,簽訂婚前協議書,第一條是2年內不要生小孩,第2條是5年內不能離婚,第3條若到時離婚,財產要留給小小彬。律師蔡志雄聽完忍不住發言說:「這婚前協議書聽起來是以為了離婚為前提,顯然是違反公序良俗。」

對於小彬彬的指控,小君無奈回應《蘋果》,表示小彬彬每次為節目效果,都會過度誇大,將離婚矛頭指向他,並透露當時2人吵架大多是為了小孩教育和婆媳問題,並非小彬彬口中的金錢觀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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