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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陳美鳳!李明依離婚耗11年 倒貼前夫生活費

李明依為離婚耗時11年之久,離婚之路坎坷。(翻攝自臉書)

〔娛樂頻道/綜合報導〕「最美麗的歐巴桑」陳美鳳日前結束9年婚姻,與前夫David徐福慶的離婚官司打了3年,付出1650萬元和解金,並拿回3300萬元紐約房產,而同樣婚姻之路坎坷的還有女星李明依,她和前夫Peter離婚5年,如今仍感嘆:「我花了11年才成功離婚,但我覺得美鳳姊這樣解決很好,快刀斬亂麻,沒小孩子羈絆,很替她開心。」

《蘋果日報》報導,李明依當時為與前夫離婚,前後長達11年,砸下1200萬元,在2010年11月底才終結婚姻,離婚之路相當艱辛,途中共找了3位律師,不是因律師太忙、生重病,就是雙方對兒子的監護權和贍養費意見分歧,一直難以達成協議,直到2009年11月前夫簽字,2人終將離婚協議書交由美國律師處理,2010年11月底成功離婚。而離婚換來的代價則是她選擇不追回和前夫在紐約合買1棟3層樓洋房,市價約60萬元美金(約台幣1949萬元),也不討回她曾付約500萬元的貸款,她仍在分居期間陸續付給前夫生活費,1家3口的旅遊費也由她買單,更讓前夫擁有兒子共同監護權,之後就獨力照顧兒子。

陳美鳳日前終結9年婚姻,李明依讚她快刀斬亂麻,沒小孩子羈絆。(資料照,記者曾德蓉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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