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南谷/綜合報導〕「星爺」周星馳遭前女友于文鳳追討逾7000萬港幣(約2億4千5百萬台幣)投資佣金,官司一路從2012年糾纏至今。
去年11月香港高院裁定,由於于文鳳當時是星爺女友,才會表示在投資賺錢後分錢給她,兩人並非締結具法律效力合約,判決于文鳳敗訴;當下于文鳳不服裁決,再提上訴。
于文鳳上訴案昨再開庭,3位法官當庭駁回上訴,並下令她需支付星爺訴訟費。2人昨都沒有出庭,法官表示雙方已呈交書面陳詞,不必出庭陳述具體上訴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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