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頻道/綜合報導〕38歲港星葉璇有「緋聞女王」稱號,2015年認戀醫美CEO、「雞雞很大男友」小默,男方前女友呂小姐發文暗指遭劈腿,2女就此槓上,之後對簿公堂,葉璇被判敗訴,需向呂小姐道歉、付賠償金,但她遲遲未履行,呂小姐硬起來上訴,法院對她執行「限制消費令」。
葉璇2015年公開和男友小默情侶關係後,呂小姐發文寫下「珍愛生命,遠離渣男」的文章,暗指前男友小默劈腿,搞得葉璇十分火大,頻頻在微博與節目中批評,還控告對方造謠誹謗,官司結果8月出爐,法院判葉璇敗訴,判決書上意外曝光葉璇和小默3年情已逝,她需在10天內向呂小姐賠償律師費、精神損害撫慰金,還得以書面形式道歉。
葉璇遲遲未履行判決內容,導致呂小姐不滿,9月在微博公開警告,並決定繼續上訴,「你為何遲遲不履行法律義務?既沒有刪除那些誹謗我的微博及評論,也沒向我書面道歉。你根本就沒有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難道非要我去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嗎?難道你想變成老賴進入失信人名單嗎?」
上海法院對葉璇執行「限制消費令」,她被禁止搭飛機、住星級賓館、購買不動產、買高額保險,甚至旅遊、度假等,若有違反條例,將被處以罰款、拘留,最嚴重將依法追究刑責,呂小姐18日在微博狠酸葉璇沒勇氣面對錯誤,「我只能讓法律告訴她,什麼叫肆無忌憚的代價,請各位正義的朋友幫我監督葉璇女士嚴格履行限制消費令,奉勸她好好秀恩愛,畢竟旅遊度假星級酒店吃吃喝喝都在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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