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賀靜賢/綜合報導〕南韓女星張紫妍5年前上吊自殺,以死控訴生前被經紀公司逼迫陪睡,震驚社會,也掀開南韓藝界性招待的黑幕。她死後,其家人狀告經紀公司社長金承勳,今年初一審以證據不足,無法認定性招待說為真;但昨日二審推翻一審判決,認定張紫妍確實出於非自願,判金承勳賠償韓幣2400萬元,堪稱遲來的正義。
12日首爾高等法院民事庭針對張紫妍2009年自殺身亡後,其家屬對經紀公司社長金承勳提起的損失賠償訴訟,判決上訴有理由,要求金支付2400萬韓元賠款。法官認為,經紀公司確實存在強迫張紫妍為她控訴行為的問題,「很難認為張紫妍前往酒席陪酒的行為出於自願」。
自由娛樂頻道脆脆好友大募集,手刀加入 脆脆小圈圈
娛樂頻道臉書粉絲團: 點這裡
娛樂頻道有IG囉: 點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