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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紫妍被逼陪睡上吊 社長判賠74萬

2009年南韓女星張紫妍上吊自殺。2009年南韓女星張紫妍上吊自殺。

2009年,南韓女星張紫妍上吊自殺,以死控訴她的經紀公司逼陪睡,掀開影劇圈的「潛規則」,昨天二審社長金承勳被判賠74萬撫慰金給家屬。

張的遺書中指自己被迫陪睡超過百次,還甚至被迫玩過多P,若反抗就遭暴力相待,際遇非常悲慘。她死後,雖然社長金承勳被訴,但今年初一審法院以當事人已身亡、無其他證人等理由,認為性招待指控證據不足,令南韓民眾群情激憤。

昨天二審判決出爐,法官認定張紫妍生前確實被迫陪酒,判金承勳賠償張的家屬2400萬韓幣(約台幣74萬)撫慰金,雖然張已逝,但也算還她一點遲來的公道。

(文:記者賀靜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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