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F.I.R.反目互告 庭內戰到庭外)Faye聲明捍衛詹雯婷 陳建寧嗆別把司法當工具

詹雯婷涉誣告罪開庭,台北地院昨日傳喚恩師陳建寧對簿公堂。(記者塗建榮攝)

〔記者溫于德、陳慧玲/台北報導〕F.I.R.飛兒樂團團長陳建寧和前主唱「Faye」詹雯婷昨法庭相見,昔日歌壇的K歌製造拍檔,如今卻反目成仇,出庭後Faye繼續在社群發聲明表示要捍衛「詹雯婷」3個字,陳建寧受訪則反嗆:「不要把司法當工具。」

詹雯婷涉誣告罪開庭,陳建寧昨日當證人說明。(記者塗建榮攝)
Faye指控恩師陳建寧偽造文書罪不成,反被訴誣告罪,台北地院昨開庭以證人身分傳喚陳到庭,陳說相關文件確實由Faye親自簽名;但Faye否認有簽過合約,也沒有看過保證書。陳說他成立「無限延伸」公司,也擁有F.I.R.的商標權;2012年他與時任華研總經理何燕玲談合作,並推薦其他團員,雙方於2013年5月1日正式簽約。
陳建寧說,包括確定授權無限延伸和華研簽約的保證書、酬勞如何分配的通知書等,上頭的簽名與身分證字號都由Faye親自簽下,也非常確定是團員3人都在場的情況下一起簽約。陳強調,簽約是非常慎重的事,合約得由藝人親自簽名,「即便是蔡依林也是要親簽」。
另外陳建寧說,Faye覺得主唱比較「大」,要求將酬勞調整為30%(原為25%),這種分配方式雖然違反業界慣例,但他與阿沁都同意,決定以單場演出的方式,與Faye的工作室簽約合作。
然Faye反擊稱她2009年離開「無限延伸」時,已表明要親自簽約,後來陳建寧給她看一份稱為「意向書」的文件,並叫她簽下身分證字號;Faye說她雖同意陳建寧與華研洽談,但從來沒有簽過合約,也未看過保證書。
Faye庭後強調,陳在團員不知情的狀況下,私自將「F.I.R.飛兒樂團」註冊為「無限延伸」所有的商標;後來2019年7月間,她輾轉得知陳持有一張並非由她親簽的保證書,為了捍衛「詹雯婷」3個字,才決定對陳建寧提告偽造文書罪。她最後哽咽提到,這幾年之所以未對外說明,是認為其中的委屈和情緒她可以自己消化,很遺憾還是讓大家看到這麼多的不美好。
由於陳建寧被Faye指控偽造文書罪部分已獲得不起訴處分確定,他不滿Faye昨又在聲明中重提,認為被抹黑造成誹謗,請律師發出聲明自清,認為Faye在挑戰司法威信,聲明並說:「詹小姐聲明稿之其他內容,皆係倒果為因之說法,與事實相違。」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娛樂】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今日熱門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