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夏克立遭囚禁 出關慘變流浪漢

夏克立(左)遭黃嘉千控告家暴,曾在加拿大被抓去囚禁,釋放後只能流浪街頭。(翻攝自臉書)

〔記者侯家瑜/台北報導〕夏克立去年與黃嘉千接連證實婚姻破局,分別於台灣、加拿大打離婚官司,日前加拿大最新判決出爐,夏克立被指控的家暴罪名不成立,他向本報分享近況,表示這陣子因官司問題接不到工作,只能在家寫劇本,現在仍是負債狀態,只好跟銀行借錢,也透露曾在加拿大被抓去關一整天,被釋放後卻只能流落街頭。

夏克立表示,台灣和加拿大對家暴案件的處理方式,有很大的差異,「台灣的保護令需要一定的程序,但在加拿大,只要有一個女人指控你家暴,不用有實質證據,男人就會被警察帶走。」他說自己曾被抓去囚禁,遭釋放後還不能回家,「身上只會有原有的東西,警察過幾天會帶你回家拿東西,但只有半小時,之後就無法再拿。」

被釋放當天,夏克立只能在外頭流浪,當晚還跟一群流浪漢,睡在橋下面,「那時候冬天很冷,接近0度,沒有夾克可以穿,有一個流浪漢很好心,他給我紙箱,告訴我要避免碰到水泥,因為很快就會生病。」後來在朋友的幫助下,才住到一艘有房間的船,無家可歸3個月後,才有固定的住所。

至於加拿大的官司,夏克立無奈說,一直沒有機會可以去法院證明自己的清白,因為被無故拖延了將近19個月,沒錢再請律師後,只能獨自面對官司,好在一位朋友伸出援手借他2萬加幣(約新台幣47.6萬元),讓他能請律師在旁辯護。

夏克立一度哽咽,無奈自己認真工作卻被誤解成壞老公,也強調自己完全沒有做不好的事,他盼這世界上,不要再有人被誤解,也不希望有人因為被誤解,而無辜貼上負面標籤,人生因此跌入谷底。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娛樂】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今日熱門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