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盈潔涉偽造本票 更二審被判刑
陳盈潔涉嫌教唆偽造本票,高院二審仍認定有罪。
(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錢利忠/台北報導〕唱紅「海海人生」等膾炙人口歌曲的台語歌壇大姊大陳盈潔,被控開本票向邱姓男友人借款280萬元,卻教唆大姊陳乃嘉在本票上冒簽小妹陳郁心的名字背書擔保,最後借得110萬元;高等法院更二審認定陳盈潔罪證明確,否認犯罪辯詞不足採信,昨依教唆偽造有價證罪判她3年2月徒刑、沒收43萬200元。可上訴。
陳盈潔2013年10月為了借錢,開立面額280萬元的本票給邱男,但邱男要求她找人在本票上共同背書,否則拒收本票。高院更二審判決指出,依相關證人證述及卷證資料,陳盈潔涉嫌教唆偽造有價證券罪的事證明確。陳盈潔取得110萬元犯罪所得,扣除已返還的66萬9800元,其餘犯罪所得43萬200元應予沒收或追徵。
此外,明道的經紀人李詩翔曾與小S的老公許雅鈞等股東集資創立保養品品牌奧達士,原由李女掛名董事長,後來卻爆出帳目不清疑雲,接任董事長林少萍控告李女侵占貨款,李原獲不起訴,後來全案發回台北地檢署續查,檢方認定李詩翔、副總羅妍絲涉侵占公司商標,李女另涉侵占貨款4856萬餘元,昨改依侵占、背信等罪起訴李、羅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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