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擊背信指控 詹姆士深夜長文一次看:有必要會公開證據紀錄

詹姆士深夜發長文反擊。(資料照)詹姆士深夜發長文反擊。(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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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士列5點聲明反擊!曬證據駁「空手套白狼」揭拆夥細節

吳裕堯/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知名廚師兼主持人詹姆士週四(1日)被電視製作人王鈞和前經紀人丘秀珠指控涉犯背信罪責,求償至少2584萬違約金,引發關注。詹姆士同日深夜在社群發長文反擊,痛批「看清一個人只需要一個舉動,毀掉一個人也只需要一篇造假新聞!」

詹姆士1日深夜針對王鈞、丘秀珠夫婦倆的指控,在臉書貼出委託法律事務所代發的聲明書,他本人發出長文說,「基於對前輩的禮貌,我前封委託律師所發出的聲明書,只有針對自身權利加以說明,所以當聲明書發出後,我的想法只是想讓大家了解現況,當記者朋友們想要挖更多的內幕時,我選擇不再多加闡述,除了不想浪費社會資源外,最重要的,就是出於『尊敬』和『尊重』。然而,王鈞先生與丘秀珠女士的行為,已嚴重影響到我個人名聲與事業,身為公眾人物,有一群喜歡我的粉絲,有社會責任要交代,針對以下幾點提出說明。」

「第一點,合資成立公司資金說明。當時我正處於研發產品的階段,與前東家的經紀合約也剛結束,正在找尋接下來可以合作品牌商品和演藝經紀的夥伴,當時是丘女士主動找我簽下經紀合約,並第一時間表達她很有意願參與品牌產品事業。由於當時的我手頭上並沒有太多流動資金,我也如實告知,丘女士便詢問『你研發花了多少錢?』我說『大概200萬』,丘女士表示那把已投入的200萬列入成本,她再補入300萬資金,其中100萬為她先代墊我增資的股款,股份比例由我佔60%(300萬);丘女士佔40%(200萬),於是雙方同時簽下經紀約及詹醬公司的合資合約。」

「所以實情並非媒體報導的『借300萬給我』,而且丘女士所代墊100萬元,我也已匯入詹醬公司,絕非我全無出資,更沒有所謂『空手套白狼』的事情。有匯款紀錄證明。」

詹姆士接著說:「第二點,針對在詹醬公司領近400萬薪資及蘇丹紅廠商之指控。首先要說明是,公司負責人是丘女士,公司的經營管理及廠商挑選皆由丘女士及其團隊處理,我主要權責為產品口味設計及開發,廠商的挑選我並沒有決定權,然而,因此選用到爭議的蘇丹紅廠商,雖非我的過錯,但我也是一併承擔。重點是,我必須很清楚的告知大家,在詹醬公司的薪資安排,是出於丘女士在2020/9/23時的要求,於薪資匯款至我女兒帳戶的同時,公司亦同步匯款給王先生和丘女士的兒子(此有對話紀錄為證)。除此之外,詹醬公司在使用我的肖像和姓名時,我從來沒有收到任何授權金。」

「第三點,YT頻道事宜。我的YT頻道在簽進丘女士的傑星公司前就已經成立了,也很穩健地成長,我幾乎是投入我絕大部分的精力在經營。而簽定經紀約後雖由傑星公司接手,但因為經營成果不佳,甚至連傑星公司的員工都多次抱怨頻道都虧錢。於是我2022年才額外成立了醬子拍公司協助頻道經營,業務我來洽談,成本我來負擔。但是在頻道成長後,頻道業配合作的分潤還是分給我當時的經紀公司傑星公司,並由對方代表簽三方約,所有的合作及分潤傑星都有合約為憑,傑星公司也有領到該有的酬勞,究竟何來我自己一個人拿走的說法?(所有合約我方、傑星、廠商都有)」

「第四點,利用詹醬員工拍攝影片,宣稱開除不適任員工。委由詹醬員工拍攝影片的部分,一開始便是由丘女士她本人授意,而且公司也是知情的。所以,詹醬公司的員工當時須同時負責影片拍攝工作與處理產品事宜,這是丘女士的經營決策,並非我利用員工,而且我也為此自掏腰包額外提撥獎金給這些員工(員工本人都可證明)。至於開除不適任員工的部分,也是由丘女士於2024/11/9單方面發簡訊告知我(有對話紀錄可以證明),說公司無法負擔這幾個員工,但當時我為保住員工的工作,積極想與丘女士討論如何把員工們留下來,但丘女士很堅持負擔太大,最後仍決定於結束公司後資遣大家(對話紀錄證明)。以上實情與指摘我『玩花招』的說法大有出入。」

他繼續說道:「第五點,指控無預警解除雙方合作。我把時程明確羅列出來,大家自有公評。2016年我成立詹醬有限公司;2018年丘女士入股詹醬有限公司;2024年1月丘女士告知公司虧損150萬左右;2024年3月我委請會計師查帳;2024年4月查帳無果,很多庫存進出貨無清楚記錄且只能有大方向2024年10月丘女士再次通知公司無現金要求股東補上,因我手邊沒現金故由丘女士自行處裡。」

「2024年11月,改款版的香辣粉我覺得味道跟之前的不一樣,不願意進市面銷售,但丘女士堅持要出,她與她的朋友們覺得味道很可以,想再衝一把(對話紀錄證明),然後希望把部分員工資遣,對方再次以手寫記帳的方式告知我,目前虧損金額已高達1200萬,希望徵求我的妥協及同意,但我拒絕了。2024年11月與丘女士談了多次結束公司的方案,既然虧錢就認賠結束吧,不用為了面子硬撐,但對方不肯,王先生還因此打電話大罵要求我給丘女士再『用』兩年。」

「一個賠錢的公司我實在不理解為何不認賠結束,故而我也對丘女士提出了三個方案:一為大家都認賠收場;二為我拿回經營,她一樣保有她的股份;三為她繼續經營保留兩個品項可以使用我的肖像與姓名(這個使用還是無償)。丘女士選擇了第三個方案,大部分的員工以資遣處理,留兩項商品(香辣粉及茄燒湯麵)繼續賣,其他就結束吧。這兩款商品可無償授權肖像,但既然用我的名字與肖像,口味及工廠應該先經我確認過吧!」

「2024年12月2日,公司開大會公布11月與丘女士達成之協議,產品留兩項,員工資遣三名,結果在會議結束後,丘女士竟致電來說她反悔了,決定全部都要繼續做,也要求我的照片全部給他繼續使用。我表示這樣的方式我是不可能接受的,如果大家沒共識就不要勉強了,於是後續就委由律師處理。2025年1月,在雙方律師的溝通下,對方律師表示希望可以提供公司過渡時期來下架商品,我們也接受了這個提議,於是在三個月回收期到期後,我們才對外公布聲明函,因為我必須要讓大家清楚知道這商品後續真的不是我做的。」

詹姆士表示,「以上,所有細節清清楚楚有雙方律師函往來及對話往來紀錄,何來指控我『突然』切割,對方完全不知情的情形。王鈞大哥、丘姐,我尊重你們,所以媒體一直問我,我也一直沒有多說什麼,我本來的想法是就讓這個事件落幕吧。但是今天的情況,已經嚴重影響到我了,影響我的工作、我的夥伴、甚至是我的家人們!我高齡的父親看到情何以堪!如果需要的話,我可以公開對話紀錄與銀行匯款紀錄。」

「你們一開始很幫我,我也很努力在工作上,這麼多年的友情我也很謝謝你們,但我沒有佔你們任何便宜。但是,今天新聞出來的目的是什麼?我希望可以到此為止,讓社會去關注更值得關注的事。請相關人士若有異議,拿出書面證據或透過司法程序解決,勿再藉媒體混淆視聽,並保留法律追訴權。本事件純屬私人合夥糾紛,佔用社會資源,深感抱歉,懇請各界明鑑。清者自清,是非對錯,終將由法庭公正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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