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宥勝赴法院繳200萬換緩刑!發聲曝現況:努力成為更好的人

宥勝透過經紀人回應:「尊重判決,履行責任,努力成為更好的人。」(記者吳昇儒攝)宥勝透過經紀人回應:「尊重判決,履行責任,努力成為更好的人。」(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蕭方綺/台北報導〕宥勝(本名王宥勝)被控於2016年間對女性友人舔耳揉胸,他在二審期間公開道歉,也在庭上認罪、道歉,被高等法院判刑8月、緩刑5年,條件是判決確定後,須支付公庫200萬元。宥勝在收到判決書後,今也親自到台北地檢署繳錢,並透過經紀人回應:「尊重判決,履行責任,努力成為更好的人。」

他目前粉絲團仍有123萬人追蹤,2月就介紹了3間台灣在地小農,他自從前年6月爆出性騷擾後,工作全面停擺,拍攝的戲也被剪掉所有片段,目前投入有機農業推廣,仍有123萬人追蹤的粉絲團上,2月就介紹了3間台灣在地小農,經紀人提到他目前都以友善土地公益為主,努力回饋社會。

宥勝性騷案爆出後,檢方循線找出3名被害人,但因為3名被害人均不願提告,因此告訴乃論的涉「性騷擾」部分檢方均不追究。不過宥勝對H女的行為,檢方認為涉嫌「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將宥勝判刑8月。案件上訴第二審。

一審從未公開發言的宥勝,二審時一改先前態度,在高等法院首度開庭後公開受訪,並二度鞠躬道歉,也在法庭上對被害人道歉並認罪,請求高等法院予以輕判。

二審法官審酌,宥勝在一審判決後主動進行心理諮商、治療,且經諮商後,已深切知悉其對被害人權力型強制猥褻加害行為,且經估評後再犯風險大幅降低。因此宥勝雖未與被害人和解,但他之所以能在二審原刑度下獲得緩刑免囚,關鍵就在他主動接受並進行心理諮商、治療。

宥勝於二審時坦承犯行,法庭認定宥勝經此偵審科刑教訓後有所警惕,已達刑罰目的,原審所宣告的量刑以暫不執行為當,因此諭知緩刑5年。合議庭認為為促使宥勝深刻記取教訓,除緩刑宣告外,需在判決定讞起2年內,支付公庫200萬元,且為培養其正確性別觀念,防止再犯,還要接受檢察官指定機構完成治療處遇計畫,更不得與被害人身體、精神上接觸、騷擾、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行為,讓被害人盡快回復平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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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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