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學恒強吻鍾沛君判刑11月定讞 今再被判賠35萬
朱學恒強吻鍾沛君被判刑11月定讞,今再被判賠35萬元。(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名嘴朱學恒前年在餐廳包廂內兩度「壁咚」強吻、摟抱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高等法院刑庭考量朱坦承犯行,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1月定讞;民事部分,朱被鍾求償500萬元,台北地院今判朱應賠償35萬元給鍾,可上訴。
朱學恒被控前年8月6日晚上,邀鍾沛君到台北市大安區某餐廳餐敘,趁同包廂友人先離開,剩2人獨處時,朱起身坐到鍾隔壁,用雙手壓住鍾的肩膀靠著牆壁,再強吻嘴唇數秒;鍾被嚇到愣住,回神後立即轉頭及挪開嘴唇,朱一度回座,但見鍾呆坐著,竟又起身,一手壓住鍾的肩膀、一手拉住鍾的手臂,不顧鍾掙扎,二度強吻得逞。
刑事一審台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對朱學恒判刑1年2月。朱上訴改口認罪,爭取輕判及獲得緩刑的機會。
刑事二審高院指朱學恒坦承犯行並表達和解意願,以及願意賠償的金額,並自行於網路上張貼公開道歉信,雖與鍾沛君調的解雖未能成立,但朱的犯後態度已有改變。
然朱學恒因自身慾望,利用鍾沛君的信任,對其強制猥褻,侵害鍾的性自主決定權,參酌鍾沛君所述,足認定朱學恒所為,對鍾造成嚴重的心理創傷。
高院也指朱學恒於刑事一審否認犯行,並可預見遭性侵害的被害人,如果見聞到加害人提及自己,會加深心中的傷痛及恐懼,朱仍於一審審理期間,在公開談話節目中談論政治話題時,提及鍾沛君。
高院批朱學恒未對自己行為造成鍾沛君的傷痛有真實歉疚之意,犯後態度難以認定良好,故雖對朱酌減改判,仍判刑11個月,且不給予緩刑機會。後來因朱未於上訴期限內提起上訴,全案就此定讞,朱將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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