舔耳揉胸案被害人拒和解! 宥勝脫口罩鞠躬「盼高院判緩刑」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藝人宥勝被控8年前以跨坐方式,對1名女助理舔耳、解開內衣、揉胸,宥勝原先否認犯罪,後來改口承認犯行,仍被台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上訴後,高等法院今首度開庭審理,被害人拒絕出庭,由律師當庭轉達絕不和宥勝和解。庭後,宥勝2度透過媒體合十鞠躬,向被害人道歉稱「對不起」,盼能和解,獲高院判緩刑。
檢方調查,女員工於2016年案發時,任職本名王宥勝的藝人宥勝(42歲)的公司。2016年底,宥勝載女員工返家,假藉借廁所進入她家,隨後強行跨坐在他的大腿上並強押她的雙手,再秒解內衣並強行撫摸胸部、強吻、舔耳。台北地檢署偵查後,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宥勝。
北院審理時,宥勝原先否認犯罪,後來改口認罪,被害人則不願和宥勝和解;合議庭審酌宥勝與律師有不當接觸騷被害人、證人的情形,且有勾串之虞,命宥勝以8萬元交保,且不得接觸被害人、證人。
北院審理認為,宥勝利用被害人對他的信任,對她犯下強制猥褻犯行,侵害她的性自主權,且宥勝試圖串證以求脫身,難認宥勝有悔意,加上被害人拒絕和解,判宥勝8月徒刑,面臨牢獄之災。
全案上訴後,高等法院24日首度開庭,以秘密庭審理,被害人由律師代表出庭,據悉,宥勝請求和被害人和解,但律師轉達被害人拒絕和解。庭後,宥勝脫下口罩,2度透過媒體雙手合十鞠躬,表示會深切地悔改、反省,並向被害人道歉稱「對不起」,盼能和解,獲高院判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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