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柏傑酒駕代價出爐 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藝人王柏傑去年以台片《疫起》風光拿下台北電影獎影帝,6月中爆出開著女友謝欣穎的車酒駕,士林地檢署8月5日偵結,認王違反公共危險罪,請簡易判決處刑,士林地院同月30日對王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酒駕王柏傑,被士院依公共危險罪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資料照;北影提供)
6月18日王柏傑開車行經台北市內湖區與遊覽車發生車禍,雖無人傷亡,但到場處理車禍的警方,經對王酒測,發現是超標的0.44毫克;同日王接受士檢漏夜複訊後被命5萬元交保。
隔日凌晨1時許王柏傑步出士檢,數度強調「非常非常抱歉」,表示是前一晚喝酒,並非酒後直接開車,第二天下午還很清醒,才決定開車,沒想到體內酒精尚未散去。
王柏傑表示,事故發生也很震驚,清楚做錯事就該受罰,對於網友要他退出演藝圈,他說暫時還沒想到這一塊。
8月5日依公共危險罪起訴王柏傑,並聲請簡易處刑判決,士院同月30日對王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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