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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誣告被判10個月 黃揚明:這個法官很討厭她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貪上個月26日一審遭判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資料照)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貪上個月26日一審遭判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資料照)

林南谷/核稿編輯

〔娛樂頻道/綜合報導〕旅美教授陳時奮(筆名翁達瑞)前年8月質疑當時新竹市長參選人高虹安的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博士論文涉抄襲資策會期刊論文,反被高控告加重誹謗,檢方不起訴確定後,陳提自訴反控高涉犯誣告;台北地院昨(21)日認定高「論文確有大幅抄襲之情事」,判高10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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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資深媒體人黃揚明表示,誣告罪要成立就已經很困難,高虹安竟還被判有罪且不能易科罰金,可見「這個法官很討厭高虹安」。
黃揚明昨在節目《52直播間》指出,高虹安可能得罪台北地院,導致有些法官對她有偏見,「因為高的博士論文並未抄襲,她所引用的期刊均為她本人作品,論文主題也是她在期刊文章延伸,內容有些重複是正常,但法官將學術與司法抄襲的定義混淆,且還由法院來決定抄襲問題,而非由學倫會等學術倫理機構來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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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上,黃揚明質疑高虹安的論文與學位都未被學校撤銷,代表其學術上並未出現問題,「那這有什麼好誣告的?」他並表示誣告罪要成立已經很困難,還被判有罪且不能易科罰金,「實在是太離譜,我必須說,這個法官很討厭高虹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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