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批趙少康「拋妻棄子」 判賠220萬! 趙少康發聲明:賠償不足以嚇阻
趙少康。(資料照,記者陳奕全攝)
〔記者林欣穎/台北報導〕名嘴周玉蔻3年前公開批評時任中廣董事長趙少康拋妻棄子、不認骨血、家暴,趙少康控告她和民視侵害名譽權,求償1000萬元;二審高等法院今(20)日判決出爐,對此,趙少康稍早也發布聲明。
高等法院維持一審金額,判周玉蔻與民視應連帶賠償200萬元、周玉蔻另須獨自賠償20萬元,刪除臉書貼文,並不得再發表或散布該言論。可上訴。
趙少康發表聲明表示,自己已提出證據,確實有付贍養費予前妻及長子,並持續照顧長子的生活至大學畢業,並非不顧妻兒,他表示,周玉蔻捕風捉影隨意指控,亂罵人獲得的有形無形好處太大了,絕非區區220萬的賠償所能遏止,認為法律必須加以嚴厲制裁。「至於賠償金額是否上訴三審會再和律師討論,所有賠償金額,我會捐做公益。」
趙少康全文聲明:
1.趙少康對臺灣高等法院再次判決周玉蔻及民視敗訴表示肯定,但也對賠償220萬不足以嚇阻周玉蔻繼續假藉言論自由,利用媒體毀謗他人表示遺憾。
2.周玉蔻誣指趙少康拋妻棄子、及對前妻家暴等等不實情事,趙提出證據,證明確已給付可觀贍養費予前妻及長子,並持續照顧長子的生活至大學畢業,並非不顧妻兒,高等法院再度判決周玉蔻敗訴。
3.周玉蔻捕風捉影隨意指控,亂罵人獲得的有形無形好處太大了,絕非區區220萬的賠償所能遏止,難怪她一而再、再而三的假言論自由之名,毀謗中傷許多無辜的受害者,此有法院判決可以證明,法律必須加以嚴厲制裁。至於賠償金額是否上訴三審會再和律師討論,所有賠償金額,我會捐做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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