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炎亞綸獲緩刑!揭和解耀樂「成功關鍵」 親出馬回擊質疑

炎亞綸(左)與耀樂成功和解。(本報合成,記者陳奕全攝)炎亞綸(左)與耀樂成功和解。(本報合成,記者陳奕全攝)

〔記者邱奕欽/台北報導〕炎亞綸(本名吳秉孺)持未成年私密影片緩刑定讞,他24日颱風夜突在Threads揭露2名前任分別會「虐待小動物」、「以身體交換好處和金錢」,更直言自己的原罪是年紀較長,有世俗定義的社會地位,因此長期處在啞巴吃黃蓮的狀態。針對部分網友不了解案情、官司原委卻公開妄下定論,炎亞綸也逐一說清楚、講明白,並透露與告訴人和解的「成功關鍵」

炎亞綸去年遭網紅耀樂指控交往期間拍下性愛影像,檢方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中「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共兩罪起訴。士林地院5月30日開庭審結,因雙方已協議和解,和解內容雙方約定不公開,判決炎亞綸7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

不過,仍有許多網友對官司、案情、法條不理解,卻在社群平台公開妄下定論,這讓炎亞綸不再忍受並逐一回應。針對網友A表示:「你要嘛有話一次說一說,不要該講時不講,後面再來說自己委屈。」更砲轟此舉是馬後砲。炎亞綸則回覆:「合意交往跟性關係都是合法的喔,懂嗎?什麼時候該講是我來決定的不是你。」

網友B則針對炎亞綸的官司提出己見,擷取他人的留言內容提及:「這位替性侵害青少年嫌疑人,『十大傑出青年』的炎亞綸大喊加油的,是台灣的知名基進女性主義者代表之一」、「甚至對性侵犯未成年少年的人講加油。」對此,炎亞綸也親自回應:「你要確定用『性侵』兩個字,我在這裡鄭重強調『強制性行為』連起訴都沒有,10分鐘內不刪文,我一定提告。」

沒想到,網友C更發文直指炎亞綸將影片外流,對此炎亞綸也不甘示弱回擊:「先跟你說,我並沒有外流,這是法院的認証。勸刪,否則提告。」此外,炎亞綸也透露與告訴人和解的關鍵原因,「之所以能達成和解,就是因為大家都看了我提交的證據,法院才允許我跟告訴人和解,也因為告訴人看了證據才願意跟我和解,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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