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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檢方證據!黃子佼持兒少性影片案 今首赴北院出庭「改口不認罪」

黃子佼持有兒少影片案,今首度赴北院出庭。(記者陳逸寬攝)黃子佼持有兒少影片案,今首度赴北院出庭。(記者陳逸寬攝)

首次上稿16:13
最後更新19:27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藝人黃子佼因無故持有未成年影像,被檢方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台北地院今天開庭傳喚黃子佼到場答辯,但黃出庭後卻改口不認罪,並對檢方起訴證據提出質疑,最後法官要求檢、辯雙方遞狀提出意見,擇日再開庭。

黃子佼庭前庭後皆拒絕媒體訪問。(記者陳逸寬攝)黃子佼庭前庭後皆拒絕媒體訪問。(記者陳逸寬攝)

檢方依可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的「無正當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嫌,將黃子佼起訴。台北地院按規定採不公開方式審理,並於下午3時30分首度以被告身分傳喚黃出庭,庭前黃對於為何遲到22分鐘,並未回答。

黃子佼歷經約110分鐘的訊問結束,庭後黃對於為何下載未成年影片仍拒絕回答,已搭車離開北院。據悉,黃子佼今在北院開庭時,一改在檢方偵查時的認罪口供,同時對檢方起訴證據提出質疑;庭末,法官要求檢、辯先提出意見,全案擇期再開。

黃子佼在律師陪同下出庭,卻改口不認罪,並對檢方起訴證據提出質疑。(記者陳逸寬攝)黃子佼在律師陪同下出庭,卻改口不認罪,並對檢方起訴證據提出質疑。(記者陳逸寬攝)

黃子佼去年被檢警發現他加入網路偷拍論壇的會員,購買7部少女影像都存放在他所擁有的硬碟中;台北地檢署今年4月初偵結,認他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但給予緩起訴2年機會,條件是黃子佼須向公庫支付120萬元,並要他寫至少1200字悔過書。

然高檢署認為北檢調查並未完畢,故撤銷緩起訴並發回續查。北檢今年5月中再度偵結,依「無正當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嫌,起訴黃子佼,該罪最重可處1年徒刑,或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

庭後黃子佼不接受媒體採訪,即搭車離開北院。(記者陳逸寬攝)庭後黃子佼不接受媒體採訪,即搭車離開北院。(記者陳逸寬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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