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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前主唱詹雯婷被控「蒼穹」等3曲抄襲 法院二審仍判阿沁敗訴

阿沁(左)、詹雯婷。(翻攝自IG、本報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F.I.R.」飛兒樂團前主唱「Faye」詹雯婷,在2020年間遭「阿沁」黃漢青及陳建寧成立的無限延伸音樂控告,她單飛後有未經同意授權收錄、發行,共同創作的「蒼穹、河畔、神曲」3曲,求償200萬元,但一審智慧財產法院法官認定,這3首歌曲都是詹雯婷自行創作,非共同創作,判黃漢青及無限延伸音樂敗訴,經上訴後,二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合議庭判決上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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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漢青及無限延伸音樂提告指出,2017年間,詹雯婷單飛後以其本名發行「小太空」個人專輯,竟未經黃漢青、陳建寧授權,擅自收錄發行3人共同創作的《蒼穹》一曲,另亦未經授權,擅自收錄發行黃漢青與詹雯婷共同創作的《河畔》一曲,甚至於2019年間擅自於「Street Voice 街聲」網站發行3人創作的「神曲」,提訴要求詹雯婷應將已上架至音樂平台的「蒼穹、河畔、神曲」3曲移除,並要求給付200萬元。
一審法官認為,《蒼穹》及《神曲》均為詹雯婷單獨創作,無法證明是黃漢青、陳建寧與詹雯婷共同創作,至於《河畔》也是詹雯婷單獨創作,無法證明是黃漢青與詹雯婷共同創作等理由,判決黃漢青及無限延伸音樂敗訴,經二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合議庭審理後仍判決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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