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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電視辯稱《大選鏡來講》是調查報導 NCC認屬「政論節目」核處警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指出,鏡電視辯稱《大選鏡來講》為調查報導,但NCC不採信,認定其為政論節目,決議核處鏡電視警告一次。(資料照,記者丁奕攝)

〔記者丁奕/台北報導〕鏡電視申設時曾多次承諾不會有政論節目,但選前卻開設「關鍵時事訪談性節目」《大選鏡來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指出,鏡電視辯稱其為調查報導,但NCC不採信,認定其為政論節目,決議核處鏡電視警告一次。

NCC表示,鏡電視公司為強調該公司所屬「鏡電視新聞台」與其他新聞頻道差異,於申設時所提營運計畫、補正說明及到會陳述時均指出,該頻道全日不製播新聞性政論節目,惟該公司未經申請,即自去年10月16日起製播與營運計畫未符之內容。

NCC主任秘書黃文哲表示,已請鏡電視陳述意見,而鏡電視認為該節目是「調查報導」,不過NCC經諮詢學者專家意見後,調查報導是由記者主導,就特定議題進行系統性深度原創調查分析,受訪者為事件當事人、關係人或該領域專家,製作時間較長,新聞台對該調查結果負全責。政論節目則是主持人及來賓對特定議題進行各自詮釋,來賓多非事件當事人或相關人,僅是就事件發表評論,製作時間較短,通常稱來賓言論立場不代表該新聞台立場。

NCC表示,最終認定該節目於形式上與一般通念之新聞性政論節目並無差異,且與營運計畫所載不符,決議核處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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