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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靚蕾8點反擊王力宏!強調「我有報警」將公布證據

〔記者徐郁雯/台北報導〕李靚蕾、王力宏婚變持續延燒,今早李靚蕾發出7點聲明反擊王力宏,表示有報警之外,還將PO出一切證據。

王力宏(右)與李靚蕾。(資料照,記者王文麟攝)

全文如下:

1.結婚才8年,竟然會有一個12年的「 夫妻」生活助理? ?大家都知道那是你的「私人」助理(受你僱用 , 長期聽命於你 , 對你唯命是從的男子)

2.如果真如我所說是否應該報警?:我有報警 。

3.我想像力豐富?請說清楚那個部分是想像的,我提供證據佐證 。

4.只是想看孩子 ? 我一直不只是歡迎 , 還不斷請求你看孩子 , 想看孩子為什麼要違反協議中明訂看孩子的條約? ?「所有」來訪人員必須經「雙方」 評估同意。為什麼未經同意要硬闖 ? 為什麼無論事前或現場溝通要隱瞞第三人的存在? ?

5.沒抱到小孩十分難過?你原本自由可以選擇的時候,你自己規劃農曆年才願意安排回來看孩

6.律師建議?:哪一位律師會建議你違反協議 ,帶著未經同意的三個男人 (其中一位還是無論事前或現場溝通都隱瞞他的存在,我素未謀面的陌生男子) 來「看孩子」 還要要求拔監控? 請你提供。...我想不通你覺得如果不拔監控 , 監控會有可能錄到什麼 , 會比你現在的行逕更可怕 ? 如果需要證人,一位就夠了,而且可以找一位雙方都能同意/孩子也舒服自在的人選。為什麼要在我一個人的情況下帶這麼多人硬闖?

7.透過司法?: 我會,但透過司法需要等待很長的時間和花費很多錢和精力。來不及保護我人身安全,也無法即時阻止你讓我每天精疲力盡的一切作為。

8.如果有證據就提供?好,如果你同意我就PO... (原本想說不要這麼不堪。畢竟包含很多隱私..也不知道什麼需要遮蔽什麼不需要遮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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