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酸爆!黃明志槓台灣法官 「砍死女友沒事OK的」

〔記者邱奕欽/台北報導〕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在自強號上處理補票糾紛時,遭鄭姓男子持刀捅破肚子慘死案,嘉義地方法院昨宣判鄭男無罪,50萬元交保,引發社會議論。大馬創作鬼才黃明志時常發表對時事的看法,今早更列舉和各國女友分手的下場,提到:「交台灣女朋友,分手了,你馬上先一刀砍死她就沒事了,法官ok的。」

黃明志。(亞洲通文創提供)

黃明志在臉書發文,表示「交中國女朋友,分手了,她會在微博發文寫死你。交馬來西亞女朋友,分手了,她會ScreenShot放FB唱衰你。(有時還可以PM小三裸照)。交香港女朋友,分手了,她會在馬路上賞你14個巴掌。交新加坡女朋友,分手了,她會跟你說 "You want to fight, fight lah"。交台灣女朋友,分手了,你馬上先一刀砍死她就沒事了,法官ok的。」

黃明志發文意外引戰。(翻攝自臉書)

許多網友都看得出嘲諷台灣司法「殺警判無罪」,沒想到這黑色幽默卻引發兩派網友戰火。支持黃明志的網友認為,「說的太中肯貼切了,無違和感」、「‪你懂台灣的法官欸‬」、「‪我台灣人 你說的真對!‬」、「‪可惡,身為台灣人 無法反駁‬」。

不少網友不認同,紛紛怒轟「完全不好笑,為什麼要拿極端個案來斷定台灣司法?從來沒有過什麼『砍死女友沒事的』,這根本不是正常情況。」、「以喜愛你用音樂對抗強權和不公義的態度出發,對你這樣的發言感到失望。」、「法官也是依法判決,如果重點永遠都只在嘲笑法官現況永遠不會改善好嗎?」、「這根本每一句都充滿了歧視,挺的人到底怎麼了。」

對此,黃明志親上火線感性回應,他表示「台灣是我的第二個家鄉,也是我求學和音樂實現夢想的搖籃,在讀書的時候,鐵路警察曾經幫助過我,有一次在台北車站發現皮包不見了,沒錢搭車回桃園,人生地不熟又沒朋友,清晨五點冬天很冷我一個人在台北車站徘徊走來走去,後來遇到好心的鐵路警察主動跟我攀談,我告訴他我的處境,他二話不說便借我錢回家,我要留他電話打算下次還錢,但他什麼也不留就走了,讓我很感動。」

黃明志還提到,「法律和醫療的事情我不懂,只是看了李警員的新聞,覺得悲痛又無奈…我原本只是想寫一篇貼文發表對這整件事情的想法,沒想到引起了那麼大的反應。希望大家冷靜,我只是透過個人的FB抒發一下自己的情緒,但每個人表達的方式不同,在此鄭重說明絕無不尊重的意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娛樂】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你可能還想看 more
今日熱門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