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你知》汽車發動滑手機就違規 停好路邊靜止才沒事
汽車只要發動引擎,駕駛人若滑手機就算違規。(資料照,記者李容萍攝)
〔記者林南谷/台北報導〕女星謝麗金昨晚開車等紅燈時,看了一下手機被警察當場逮個正著遭罰3000元,她渾然不知,以為「邊開邊看才會罰」,這也讓謝麗金上了寶貴一課。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1 條之 1 修正條文」規定,汽機車駕駛人行駛道路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該修正條文重點:汽車駕駛人之車輛,如於道路已停車或臨時停車穩妥靜止(不含停等紅燈時)時,得不適用禁止以手持方式使用之規定。
資深女星謝麗金。(翻攝自謝麗金臉書)
簡單來說,不論車子是否靜止,當汽機車發動且用手拿起手機來滑,即違反法條規定,即使等紅綠燈時拿起手機來滑,照樣開罰。如何才不會被罰款?有2個條件:「車子沒有發動」、「車子停好於路邊或停車格內」。至於罰金多寡?汽車開罰 3,000元,機車則為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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