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三讀通過 編制2組3中心
《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通過後,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將正名為「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文化部提供)〔記者楊明怡/台北報導〕《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今日三讀通過,歷經近6年籌備的國家人權博物館(以下簡稱人權館),可望於近期內正式成立。文化部長鄭麗君特別到立法院向委員致意,感謝立法院鼎力支持,在解嚴30週年的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前通過法案,別具意義;也要深深感謝許多陪伴人權館一路走來的政治受難前輩的倡議與參與。
鄭麗君表示,人權館的成立,是台灣社會,特別是所有政治受難前輩長達15年的殷切期待。從2002年總統府成立「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文建會規劃「景美人權紀念園區」並全區登錄歷史建築、「綠島人權紀念園區」正式啟用,2011年文建會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15年來歷經波折,終於在今天完成組織法立法。15年來,有許多政治受難前輩離世,她祈願人權館的成立能告慰他們在天之靈。此外,鄭麗君也感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支持以三級機關成立人權館,用國家高度促進當代社會面對人權受害的歷史,反省過去,記取教訓,展望未來。
「景美人權文化園區人權紀念碑」前年12月竣工,是大台北地區首座集體錄名的白恐紀念碑。(文化部提供)組織法明訂人權館編制「2組3中心」,除了博物館核心任務的展示教育組、公共服務組,也將景美、綠島二處不義遺址正名為「白色恐怖紀念園區」管理中心,並成立「典藏研究暨檔案中心」,強化史料典藏應用。未來,人權館除了管理景美和綠島兩處園區,亦將擴大連結協助當代人權理念實踐推廣的組織發展與國際交流,彰顯民主、自由、公義的核心價值。
人權館籌備處主任陳俊宏表示,人權館典藏、研究、展示、教育推廣的四大核心業務已循序開展,「人權館設立的宗旨之一,就是不再重蹈歷史覆轍,讓民主與人權的價值深植人心,因此如何落實人權教育深入校園與社會,並擴大與國內外人權組織機構的交流對話,讓歷史創傷轉化成為守護臺灣和平自由、鞏固民主人權發展的正面能量,將是人權館努力的重點。」
他進一步說明,為了完成典藏、展示、推廣工作,許多政治受難前輩念茲在茲的「人權博物館」也在規劃中,未來將於景美園區旁過去國防部汽修大隊的空間成立,預計2021年完工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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