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妮妮期末考找槍手代考 可能遭記過
歐陽妮妮期末考找槍手代考,校規最重處分可能退學。(資料照,記者王文麟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就讀國立台灣藝術大學進修部的藝人歐陽妮妮,遭爆料找槍手代考期末考,引發外界震驚,根據台藝大的校規,明文規定「違反考試規則或學術倫理」,視情節輕重記小過或是大過,至於歐陽妮妮會遭記小過還是大過處置?還得看校方決定。
《蘋果日報》報導,爆料者指出,歐陽妮妮在期末考時出國,請同學代為應考,連該科老師都得知妮妮請槍手代考,歐陽妮妮受訪坦言此事,認為自己鑄下大錯,她的父母歐陽龍及傅娟則表示,會尊重校方一切處置。
而根據台藝大校規,第6條規定「違反考試規則或學術倫理,情節較輕者。 記小過1至2次」、「違反考試規則或學術倫理,情節嚴重者。 記大過1至2次」,至於歐陽妮妮違規嚴重程度為何?還得看校方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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