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方大同槓上「方大同」 店主敗訴不服

方大同跟餐飲店撞名。(GNOF樂傅提供)

〔娛樂頻道/綜合報導〕方大同出道11年,曾五度角逐金曲歌王獎座,日前中國一家餐飲店,因為跟方大同撞名,經過裁定後,需要撤換店名,店家為了保住開了3年的招牌,決定上訴,用法律手段保住「方大同」的名字。

據《新浪娛樂》報導,中國鄭州有一家經營近3年的「方大同」餐飲連鎖店,因為和歌手方大同撞名,被方大同方面認為是侵害了姓名權。今年 4月18日,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該商標屬於無效商標。連鎖店店主認為這樣的結果難以接受,決定用法律手段保住方大同」的店名。

連鎖店的店主表示︰「當初給餐飲店起名時並不知道方大同這個人,只是覺得在鄭州字頭的店生意都很好,比如方中山、方團結、方秀華等。 大同則是他鄰居家大哥的名字,同時也是一個普通的地名。」而方大同方面則沒有回應。

就是這家餐飲連鎖店跟方大同撞名。(翻攝自微博)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娛樂】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今日熱門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