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明志靠女友連3個月「叫床」免入獄
大馬歌手黃明志對音樂與影像都深具才華。(記者陳奕全攝)
〔記者陳慧玲/台北報導〕馬來西亞鬼才饒舌歌手黃明志,向來敢言、勇於批評,但也因此常被告上警局做筆錄。
黃明志曾因家鄉停電,不滿大馬能源局,以粗話辱罵遭判刑,他不想入監服勞役,選擇社區掃地服務3個月,他今天透露,那3個月每天都是靠女友電話叫起床,因為遲到1次就得去坐監牢,壓力很大。
對黃明志來說,掃街沒什麼,他的電影《猛加拉殺手》被禁演才痛心,因為損失金額換算台幣約3千萬元,他覺得很對不起投資人。
黃明志來台推出專輯《亞洲通殺》,粉絲看了他真實感情故事寫的歌《台北之旅》直呼感動,7月25日晚上他將在ATT SHOW BOX舉行人生首場演唱會。
大馬歌手黃明志,開演唱會最怕忘詞。(記者陳奕全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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