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搜也算網路霸凌 匿名誹謗可判2年
《靠北部落客》粉絲專頁疑似是壓垮楊又穎的最後一根稻草,但並非匿名發表言論就不用負責任。(取自《靠北部落客》)
〔記者牛貞懿/綜合報導〕臉書《靠北部落客》粉絲專頁疑似是壓垮楊又穎的最後一根稻草,網路霸凌的議題備受討論,但並非匿名發表言論就不用負責任。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台灣大學生物產業傳播暨發展學系教授梁朝雲指出,連「肉搜」的行為也算是網路霸凌,看似伸張正義,實際上卻衍生成人身攻擊;律師林瓊嘉也說,在網路公然辱罵、影射「她很醜」或罵三字經,都觸犯《刑法》公然侮辱罪,可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杜撰文章或圖片,例如指人劈腿卻沒證據,這種涉私德又無關公共利益,恐觸《刑法》誹謗罪,可處兩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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