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智凱/台北報導〕于美人日前喊推動通姦除罪化,找苦苓當競選後援會會長,他昨說配套措施是為通姦離婚的贍養費建立完善民事制度,他說:「婦女抓姦是為了離婚的經濟保障。」據悉,他14年前與蘇玉珍離婚付出1800萬贍養費,但他說不是付錢就沒事,心中還是有愧疚。
于美人為通動通姦除罪化,諮詢了競選團隊的「律師團」,大咖成員包括賴玉芳、尤美女,苦苓以過來人姿態舉例,若丈夫偷吃、通姦,夫妻可講好財產分一半,再付贍養費。他本人除了付大筆贍養費,還過戶2棟房給蘇玉珍,並買保險讓她月領2萬多,另付兒子每月學費、生活費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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