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妹今早在臉書上忿忿不平,她開頭就質問:「原來拒絕壹周刊,進攝影棚拍封面的下場是這樣。」並提到昨晚7點她已向記者表示多次拒絕拍攝,她拿走周刊記者手機後,做了第2次報警,但手機主人卻說:「手機我不要了,送妳,我要走了。」就跑走了,「還是另一個狗仔把孬同事抓回來要手機。」
雞排妹表示警方抵達後,記者安撫雞排妹說不繼續跟蹤偷拍,勸她不要鬧大,不需要去警局,但隨後另一台狗仔車上的記者卻開始錄影。在前往警局路上,狗仔更勸她要習慣這樣的「惡行」,但雞排妹無法容忍,「當你們開開心心過年,我過年時期走進超商,看到壹周刊封面寫雞排妹害人自殺,我為甚麼還要繼續容忍你們?你們是怎麼對我的?」狗仔表示他們有家庭要養,但雞排妹也不甘示弱,說自己也有家人,況且昨天只是搬家、跟弟弟吃晚餐,「有必要兩台車6個男人欺負我嗎?」
雞排妹認為她是存好心放過狗仔,不告的下場就是一再被欺騙跟欺負,看到影片中雙方對話,雞排妹覺得記者拿回影片也只是「出DVD《雞排妹大哭6小時》」,最後她還感謝記者說出:「是長官指示他偷拍及跟蹤。」也很氣憤的說:「公眾人物活該被偷拍、沒有私生活,是惡質媒體給你的錯誤觀念,你贊成、默認都是邪惡幫兇。」、「沒有公眾人物不應該告狗仔這種事。」而《壹週刊》也在即時新聞中翻舊帳,提到去年9月雞排妹也報警還嗆:「我就是說謊怎樣?」說明在公開場合拍攝,沒窺探隱私,也告她強制、毀損與誣告,雙方互不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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