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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遭通緝 陳美鳳感嘆很可惜

張富(中)遭北檢通緝,圖為今年2月23日出庭照,前女友陳美鳳昨在臉書回應,除了唏噓感嘆之外,還是感嘆。(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記者謝君臨、張文川、曾德蓉/台北報導〕陳美鳳前男友張富,被控挪用股東投資的800萬元,因他不到庭,昨台北地院將對他強制拘提,然而台北地檢署上月即對他發布通緝,時效20年,至118年12月13日為止;相關法界人土說,研判他「跑路」了,至於有無可能潛逃境外,尚待了解。

張富。(資料照)

張富99年成立紅海經紀公司,找4名股東各投資200萬元,張富涉A走股東的800萬元,還向金主借1650萬元辦理公司驗資,說好待驗資完再歸還,股東事後發現公司裡一毛錢都沒有,才知受騙,憤而對張富提出詐欺等告訴。

北檢今年2月23日傳喚張富,訊後諭令10萬元交保,張富覓保無著,檢方聲請羈押,法官開羈押庭後認定張富有逃亡之虞,裁定150萬交保,但張富依然覓保無著,法官改裁定無保請回,但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北院昨首度開準備程序庭,張富未到,法官決定強制拘提。

其實4月時張富就因公司驗資不實,依違反《公司法》被起訴,據悉,北檢多次傳喚張富不到,日前開出拘票指示警方前往張富位於台北市士林區住處強制拘提,但張母卻說兒子很久沒回家,不知去向,檢方因拘提無著,依涉違詐欺等罪對張富發布通緝,時效長達20年。

本案分為公司法、詐欺2部分,北檢上月13日先起訴違反公司法部分,詐欺則尚未偵結。

陳美鳳昨以前女友之姿在臉書回應,除了唏噓感嘆之外,還是感嘆,「只能說『很可惜,原本他的才華和機會很多,沒想到現在落差這麼大』」,並指兩人現在各自天涯,久未聯絡,未來也不會再有交集,對於張富的事不清楚不予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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