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子怡伴遊腥文 壹週刊遭起訴
章子怡去年來台參加金馬獎時,檢察官曾赴飯店就訊。(法新社)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壹週刊報導藝人章子怡伴遊中國高官,1次代價人民幣1000萬,章子怡控告壹週刊妨害名譽,她去年來台參加金馬獎典禮期間,檢察官曾與章約在飯店就訊她,檢方認為,壹週刊未向章子怡或博訊新聞網求證,且報導內容著重在詆毀章子怡私德,難認定與公共利益相關,事後又拒絕道歉,態度不佳,請法院從重量刑。
前年5月中國薄熙來案爆發,美國的中文媒體博訊新聞網當時發佈獨家,指稱章子怡和大連富商徐明關係匪淺,並經由安排認識薄熙來,多次伴遊。壹週刊隨後以「捲入薄熙來案,章子怡伴遊10年撈32億」為標題跟進報導,內容還提及,事件爆發後,經紀人斷絕聯繫,章子怡也未對外說明。
章子怡強調,多家媒體曾透過經紀人詢問回應,她本人也在海南島參加華人電影傳媒大獎時,公開否認報導內容,並在網路上發表聲明,絕無斷絕對外聯繫,她說「相信台灣司法會還我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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