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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燦涉性侵3罪 判刑3年緩刑5年挨轟

力燦為偶像男團出身,卻向粉絲伸狼爪,引爆網友炮轟。(翻攝自X)

〔記者鍾志均/綜合報導〕韓團B.A.P出身的歌手力燦因涉嫌性侵、強制猥褻、非法拍攝3項罪名被起訴,昨首爾西部地方法院宣判一審結果出爐,確定判處3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且3年內禁止在兒童、青少年與身障人士相關機構服務。

力燦曾於2018年7月涉嫌對20多歲的女性A某性騷擾,此後又在2022年4月爆出在酒吧向女性伸狼爪、襲胸還摟腰。韓媒昨報導,判決書指出其中一位受害者還是B.A.P的粉絲,因出於關心接觸力燦,沒想到卻遭他性騷擾,還被拍下照片、影片。消息傳到韓網,網友一面倒炮轟他「毫無人性」、「爛人」,痛批他精神有問題,法院判太輕。

法院公布力燦除了猥褻行為,還性侵受害者,以非法方式拍下性愛片寄給對方,他自去年9月起,提供20多次的反省文,似乎有所悔意,因此得出此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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