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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要不回蘇打綠名字魚丁糸上訴到底 徐乃麟控房客不實爆料逆轉敗訴

「魚丁糸」希望拿回本來的團名「蘇打綠」,回應上訴到底。(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陽昕翰、楊國文/台北報導〕「魚丁糸」重新出發,仍不放棄原本使用的團名「蘇打綠」,6名團員去年向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訴訟,除了確認經紀關係不存在,並請求返還「蘇打綠Sodagreen」商標權,昨二審判決敗訴,魚丁糸回應要上訴到底。另徐乃麟控告房客楊強蓉不實爆料,一審勝訴判賠10萬元,徐上訴至高等法院卻逆轉判決敗訴。

蘇打綠的商標權上訴至二審智慧財產法院,合議庭認為,商標從申請、公告到維護,延展到移轉,十餘年來都是林暐哲音樂社或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基於商標權人地位出資、管理及使用,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是商標的實質權利人,並以網友提出「有人可以不GOOGLE講出蘇打綠全部成員嘛」,認定大多數消費者無法連結6人與「蘇打綠Sodagreen」,且青峰等人也無法證明共有「蘇打綠Sodagreen」一詞,判決敗訴,仍可上訴。

對於二審判決,「魚丁糸」的阿福、青峰、小威、家凱、馨儀跟阿龔,昨天透過唱片公司回應:「判決越偏頗,我們取回團名的信念就更堅定。商標法不能繼續忽視藝人與創作者權益,我們將上訴到底,拿回我們的團名蘇打綠。」

徐乃麟控房客不實爆料,上訴逆轉敗。(資料照)

而徐乃麟指控向他租屋的PUB女老闆楊強蓉不實爆料,指他與女友人董子綺是男女朋友,楊的律師黃當庭還稱「徐乃麟與董子綺發生過關係」,有錄音檔為證,徐不滿名譽受損,還害他丟掉300萬元代言費,求償200萬元,一審判楊、黃連帶賠償10萬元。高等法院則認為,此事可受公評,亦屬「自辯自衛」,昨改判徐敗訴,楊、黃不必賠償,徐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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