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一正不滿賓士擋道「砸車、踩引擎蓋」 982字痛訴心聲
〔記者蕭方綺/台北報導〕導演柯一正2024年底在住家車庫前發現遭人停車,擋住車輛出入,一時氣憤持金屬拒馬敲打該車車門,甚至跳上引擎蓋洩憤。台北地檢署近日偵結,認為監視器清楚拍下柯一正毀損車輛時的畫面,依涉犯毀損罪,將他起訴。他20日凌晨在臉書稱前日因停車砸車事件成為新聞,浪費社會資源實感抱歉,但他認為諸多描述、臆測不一定是事實,並以982字、用他自己的立場親自還原整起事件經過,強調願意負起賠償責任,但也質疑對方調解態度不佳,讓案件陷入僵局。
柯一正踹車其實有隱情。(資料照,記者王文麟攝影)
柯一正表示住家約50公尺外即有大型公有停車場,但一輛「大B」轎車卻經常違規停在他車庫前,甚至因車身過長,堵住正門出入口,只留下狹小縫隙勉強通行,讓他長期困擾。他指出,對方雖在車上留有電話,但字體極小,連戴眼鏡都難以辨識,根本無法即時聯繫移車,「我想怎麼會有這麼不尊重別人的人。」
事發當晚9點多,柯一正因急需外出取物,卻發現車庫再度被堵死。他拿手電筒照車內卡片並撥打電話,卻無人接聽;嘗試搖車希望觸發警報也未果。他無奈表示,除非搬凳子才能爬上引擎蓋,否則根本無法進一步處理,「不然畫面應該會變成一個快80歲的老人站在車上跳。」最終,他氣憤之下以告示牌撞擊車側3下,強調並未刮傷車輛,「若有刮痕應是舊傷」,但也坦言知道必須為損壞負責。
警方介入後,柯一正全數坦承行為,案件隨後進入法院審理。他表示,庭上已明確表達願意賠償,並同意進入調解程序,對方車主亦表示願意調解。
柯一正跳上引擎蓋被清楚拍下。(記者姚岳宏翻攝)
不過,柯一正稱雙方約定至區公所進行調解時,對方以塞車為由遲到約40分鐘,期間多次來電表示,可能無法準時抵達或要求等待。他表示,自己已提前抵達並願意等候,希望盡快解決問題,但對方到場後開口即要求11萬元賠償,且未提出任何維修報價單,並堅持「一毛不能少」,讓調解當場破局。
柯一正質疑對方並無誠意調解,甚至懷疑整起過程「設局」,認為對方可能刻意拖延時間,營造他不願調解的印象。他指出,自己當天搭乘計程車前往區公所一路順暢,質疑對方所稱塞車情況不合理,「從台北任何角落過來都不用40分鐘」。
對於自身行為,柯一正坦言砸車確實不對,但也直言,長期遭遇違停與不尊重他人時間與空間的行為,令人難以忍受,「總要有方法讓這樣的人知道界線」。目前案件仍待後續司法程序釐清與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