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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俊曄遺產權全交S媽!律師李怡貞:汪小菲也想帥一波該這樣做……

大S猝逝,具俊曄6日晚間首度在社群發聲。(資料照)大S猝逝,具俊曄6日晚間首度在社群發聲。(資料照)

陳定瑜/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女星「大S」徐熙媛被證實2日因染上流感併發肺炎逝世,其骨灰於4日運回台灣,丈夫具俊曄6日晚間首度在社群發聲,強調遺產相關權利全部交給S媽,也會透過法律措施,不讓「惡人」(應指大S前夫汪小菲)接觸孩子,讓大批網友讚爆。知名女律師李怡貞表示,如果汪小菲想挽回顏面,就是發聲明說願意讓孩子維持現狀,也願意繼續支付扶養費,孩子未來繼承到的遺產都與他無關。

針對具俊曄6日晚間在IG發聲,李怡貞在臉書發文,「具俊曄的文很帥,感覺是包含了拋棄繼承的意思,只不過若真意是要拋棄,正確的做法還是要向法院書面為之。《民法》第1174條規定,拋棄繼承的法定期限為『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備妥拋棄繼承聲請書、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如戶籍尚無死亡記載,應同時提出死亡證明書)、拋棄人戶籍謄本(勿省略記事欄)、拋棄人印鑑證明和印鑑章、繼承系統表(各順序之繼承人中,如有已死亡者應註明死亡日期)、拋棄通知書收據(已通知「因自己拋棄成為新繼承人」的對象的證明,如存證信函、雙掛號回執等)、其他法院要求的文件。向法院提交後沒有回頭路,不能撤回,沒有撤回這件事。」

李怡貞接著說:「至於文裡面提到了孩子的部分會用法律不讓惡人接觸直到成年為止,如果惡人指的是汪小菲,那麼很可能會事與願違,只能用一些暫時處分的手段拖一點時間。如果惡人指的是張蘭,確實祖父母沒有單獨主張會面交往的權利,只能共同參與,也就是汪小菲探視時一併參與。只不過因為大S過世,汪小菲依照目前的法律當然取得單獨監護權,他可以主張要把孩子帶在身邊,反而變成娘家親友未來如何探視? 未來與大S娘家的爭議勢必再起,勢必用一些訴訟手段來拖延時間。」

李怡貞最後表示,「汪小菲如果要帥一波反制回去,應該就是發聲明願意讓孩子維持現狀的穩定生活,也願意持續支付扶養費,孩子未來繼承到的相關遺產與他一概無關,願配合協助全數信託直至孩子成年為止。大家都愛大S的話,其實方法要正確,否則受苦的是孩子,上法院的也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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