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片商老闆發文轟「金馬影展」引熱議!執委會712字回應
傳影互動總經理陳振熒。(本報資料照,記者王文麟攝)
〔記者鍾志均/台北報導〕台灣獨立片商「傳影互動」老闆「Jeffrey」陳振熒連日來在臉書發文,提及金馬影展「搶食」藝術片市場,導致影迷一窩蜂去看影展,卻冷落片商平日發行的電影,讓原本小眾的市場越趨萎縮;對此,金馬執委會稍早列出三大要點,共712字釋疑,感謝各界關心與賜教。
Jeffrey發文要點如「金馬和院線票房拆帳或支付版權費」、「常態性排片擠壓院線片」、「不得以營利為目的」、「金馬票房資訊不透明」等多項問題質疑金馬,強調發文初衷並非要詆毀金馬影展,坦言希望它是更符合藝術電影啟蒙的重要推手。
至於金馬執委會經開會討論後,稍早在官方臉書等社群曬出回應全文。
關於近日外界對金馬執委會相關討論,說明全文:
1. 金馬 X 威秀聯名影廳之常態放映皆比照院線票房拆帳或支付版權費,且未來將以影像教育推廣為主。
金馬影展常年面臨尋覓放映戲院之困難,去年開始,威秀影城與金馬合作聯名影廳,除使金馬影展可確保有固定放映場地外,亦希望於非影展期間,能以更多元的方式運用影廳。
現行做法為放映華語片或有片商代理的藝術電影,並與版權方以院線票房拆帳或支付版權費等方式合作。若為票房拆帳,金馬僅保留7%票房收入以支應相關執行成本,其餘部分皆由戲院與版權方拆分。
未來聯名影廳亦會將金馬致力推動多年的影像教育扎根計劃常態化,逐步增加影像教育推廣活動。
2. 金馬影展參展影片近年皆採支付版權費或雙方同意的方式合作。為消弭疑慮,日後將以支付版權費為主要合作方式。
目前在影展放映之觀摩影片,與金馬的合作形式包含支付版權費用,或包含但不限於負擔影人來台機票住宿費用、製作放映素材費用等方式。為消弭疑慮,日後金馬將以支付版權費為主要合作方式。
3. 金馬執委會不以營利分配為目的,而是推廣電影藝術,並尋求影展之穩定營運。
台北金馬影展執行委員會係屬於財團法人組織,可在規範內從事營利行為,但「不得將盈餘分配給股東或利益相關人」,而非「不能有營運收入」。
金馬執委會為維持穩定營運並順利推動各項業務,每年均須自籌一半以上經費。以2024年度為例,經費來源除公部門補助48%,尚須自籌52%(票房收入16%、企業贊助與廣告收入29%、其他收入含周邊商品收入7%)。相關運作符合財團法人法之規定。
目前戲院公會之票房統計尚未包含金馬使用之售票系統,金馬影展可另外提供票房數據予戲院公會及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列入全國電影票房統計。
感謝各界關心與賜教,金馬團隊會持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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